罪不容诛的成语故事

拼音zuì bù róng zhū
基本解释判处死刑也抵偿不了所犯的罪恶。形容罪恶极大。诛:处死。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下》:“恶不忍闻,罪不容诛。”
罪不容诛的典故
西汉时期,河内人郭解成为无恶不作的地方一霸,他非常狡猾,敢于请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。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,下令把他逮捕归案,办案的官员纷纷维护他。御史大夫公孙弘认为他罪不容诛,理应处死,终于汉武帝把他满门操斩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罪不容诛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安内攘外 | 汉 张仲景《伤寒论 太阳病上》:“甘草甘平,有安内攘外之能。” |
亭亭玉立 | 《北齐书 徐之才传》:“白云初见空中有五色物,稍近,变成一美妇人,去地数丈,亭亭而立。” |
狐死首丘 | 战国 楚 屈原《九章 哀郢》:“鸟飞反故乡兮,狐死必首丘。” |
靡所底止 | 《诗经·小雅·祈父》:“胡转予于恤,靡所底止。” |
生龙活虎 | 宋 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95卷:“只见得他如生龙活虎相似,更把捉不得。” |
仁义道德 | 唐·韩愈《原道》:“后之人,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,孰从而听之。” |
偃旗息鼓 | 晋 陈寿《三国志 蜀志 赵云传》:“成都既定,以云为翊军将军。”裴松之注引《赵云别传》:“云入营,更大开门,偃旗息鼓,公军疑云有伏兵,引去。” |
忠臣不事二君,贞女不更二夫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田单列传》:“忠臣不事二君,贞女不更二夫。齐王不听吾谏,故退而耕子野。” |
离弦走板 | 浩然《艳阳天》第12章:“您哪,也当过解放军呀,花一点,也不能算是离弦走板。” |
己溺己饥 | 语出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饥者,由己饥之也,是以如是其急也。” |